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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3-29 浏览次数:


 

 

 

苏卫医政便函〔2021〕13号

 

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医政医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科、股),省管有关医院:

现将《2021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2021311

 

 

抄送:中国医科院皮肤病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医学会、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省医管中心、省医院协会、省医师

协会、省护理学会、省临检中心、省康复医学会。

 

2021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九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依法强化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大力改善医疗行业作风,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促进我省医疗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以不发生规模性输入和反弹为底线,全力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一)科学实施病例救治。落实四早”“四集中要求,坚持确诊病例每日监测、重症专家进驻隔离病房、救治专家巡诊会诊等制度,完善确诊病例救治方案,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科学高效开展救治

(二)提升疫情常态化防控能力规范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制度建成100家示范发热门诊。强化首诊负责制,坚持重点人群应检尽检,落实医务人员和在院患者健康管理。推进分区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环境监测。推动公立医院成立公共卫生职能科室,明确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构建医防融合机制。

(三)加强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设。推进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各级传染病医院建设,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快推进定点医院平疫结合可转换病建设加强重症医学、呼吸、麻醉、传染等专科建设,提高传染病鉴别诊断和医疗救治能力。

(四)提升核酸检测科学化水平。建立大规模核酸采样和检测信息系统,有序开展实验室验收工作,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和效率,加强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室间质评,做好核酸检测常态化管理。

(五)做好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质量控制,保障疫苗接种服务质量安全。加强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组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分片包干责任区域内接种单位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建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落实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信息报送制度

(六)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从严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各项制度,全面实施标准预防。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250张床位至少配备1院感管理专职人员。持续推进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强化院感知识全员培训和考核。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院感约谈制度。

(七)参与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门急诊电子病历系统结构化改造,制定验收标准,分层分级开展验收工作,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开展结构化住院电子病历建设试点

二、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八)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成立专家组对三级公立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评估考核。按照公立医院专科一超多强建设目标,指导完善规划目标和任务举措提高规划制定的质量

(九)建立落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机制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明确建设目标、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加强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十)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用,推动完善公立医院外部治理政策体系。医院章程执行情况纳入等级医院评审内容,促进医院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健全并落实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等各项制度,推进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十一)推动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创新。落实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按照一院一策原则,制定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各市制定本市创建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签订委市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明确配套政策,加大对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力度。完成儿童等专业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评估和确认工作,启动传染病、骨科等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多院区管理意见。落实《江苏省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妇产、精神、康复、老年等短缺专科医疗机构。

(十二)推动临床重点专科发展。修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及评分标准,完善评审方法和评估体系。继续开展省、市临床重点专科复核和评审工作。加强呼吸、传(感)染、重症、精神、儿科、急诊等专科建设。

(十三)推动医疗人才技术创新。协同编制《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全省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基础人才队伍建设。不低于业务收入2%标准,推动医疗机构设立人才基金,全力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精神、儿童等短缺医师队伍建设,将每十万常住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纳入对各设区市政府考核指标。协同开展重大疾病防治临床研究,形成一批诊疗标准、技术规范、临床路径和防治指南。加强公立医院临床研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将转化成果纳入日常考核。规范医疗新技术引进、消化、吸引、推广临床应用管理,促进生物医学等新技术推广应用。

(十四)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全面推行实名制就诊,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诊间预约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扩大基于区块链的预约诊疗试点。创新日间医疗服务模式,规范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鼓励公立医院退休医师、在职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师作为家庭医生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推动智慧医院建设,加强诊疗服务信息向区域平台归集支持健康档案医务人员患者开放。成立省级胸痛、创伤和卒中质控中心,提升救治中心医疗质量。扩大多学科诊疗试点,推动省癌症中心和省肺结节诊疗中心建设,建立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结合医疗需求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特需医疗服务模式。

(十五)推动公立医院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完善管理架构,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管理中的作用,借助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实施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提高医院运营效率。
    (十六)深入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成20192020年度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度绩效考核。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省属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财政投入、项目立项、经费核拨、绩效工作总量核定、医保总额调整挂钩。

(十七)改革阻碍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同有关部门开展影响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研究,推动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协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岗位绩效工资总量提高人员支出占比。争取建立公立医院编外人员职业年金制度,推动开展编外人员养老保险试点。

三、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为目标,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八)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推进制定城市医联体章程,开展区域医疗联合体绩效考核,完善牵头医院负总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同的区域整合性服务体系。完善市级医联体规划,推进医联体网格化分区包段,开展出院病人健康管理服务试点,为网格内居民提供连续性医疗服务。

(十九)加强专科联盟建设。加强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制定省级专科联盟评价标准,指导各专科联盟制定联盟章程,完善组织管理,建立以利益为纽带的合作方式

(二十)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推动《江苏省院前急救医疗条例》立法工作。开展院前急救专业人才培训,加强院前急救人才队伍建设。成立院前急救质控中心,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标准、流程和考核指标,加强质控管理。推进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定位工作试点,提高科学调度水平。新设置30个院前急救站点。

(二十一)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制定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细则,开展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评估工作,县级综合医院90%以上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继续推进县医院转设三级医院工作。做好县级医院医防结合能力提升工作。

(二十二)加强接续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服务,增加居家护理服务供给。配合开展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开展机构和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工作试点,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增加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规范医疗护理员队伍管理。

(二十三)落实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立医疗机构转诊审核制的指导文件,落实首诊医师对患者的管理责任。以市级医联体建设规划为依据,依托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和专科联盟签订双向转诊合作协议,完善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和标准,畅通双向转诊通道。

(二十四)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在严格控制大医院规模的基础上,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以三大中心建设为切入点推进急慢分治,完善分级诊疗配套政策。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常见病种入出院标准和转诊原则,推动基层首诊。协同医保部门完善价格医保政策,推进基本医保制度与分级诊疗制度融合。争取2021年底,由上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数量与上转数量比例≥20%,县域内就诊率达在92%左右。

四、以确保医疗质量为目标,强化医疗服务综合监管

(二十五)强化医疗机构监管。依据标准规范,严格审批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机构命名、科室设置等。继续开展规范医疗机构名称整治活动,开展二级医院审批检查,加强事前审批和事后管理。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落实机构管理主体责任。

(二十六)强化医务人员监管。积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试、计算机化考试、实践技能集中开考等医考改革工作,平稳做好医师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会同省有关部门合理调整完善考试收费标准,建立完善医考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推进电子证照,规范做好医师注册、变更、多机构备案、注销等工作。统一医师定期考核方式和结果管理,建立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奖惩制度。依照举报线索和日常监管情况,依法严厉查处医师、护士、药师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务人员执业管理。

(二十七)强化医疗技术监管。完善省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国家级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修订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落实《江苏省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江苏省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捐献器官获取使用价格目录,制定《江苏省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使用价格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二十八)强化医疗行为监管。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制定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意见。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指导民营医院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十九)强化合理用药监管。组建省市级药学专家团队,促进医联体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相衔接。利用信息化手段,落实抗菌药物备案管理处方点评制度,加强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监测管理。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推进居家社区药学服务。分级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确保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医疗机构考核覆盖率分别不低于10%、30%和100%。继续开展三级医院静配中心确认和复核工作,推进静配中心智能化建设。

(三十)强化医用耗材监管。成立省医用耗材管理质控中心,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监督。做好医用耗材分级管理目录备案管理,将医用耗材分级管理纳入不定期检查内容,确保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三十一)强化临床实验室监管。组织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验收工作开展全省医疗机构实验室质量评价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对独立法人的医学实验室进行现场质控及规范化建设检查。开展基层检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全省临床检验技能竞赛。

(三十)强化医院评审评价和认证工作。修订《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完善医院评审工作程序。围绕《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修订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以及不定期重点检查内容和标准,指导各市规范有序完成二级及以下医院评审工作。优化医院评审工作模式,推动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定量评价、现场检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工作模式。开展医院认证工作试点。

(三十强化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继续扩大质控工作覆盖范围,新增脑卒中、胸痛、基层医疗、门诊管理、超声技术、微创技术、烧伤专业质控中心,改设儿科、妇科、产科、放射诊断专业质控中心,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疗质量数据收集、分析、反馈,推动质控工作在机构、专科、病种、技术层面不断深入。

(三十强化血液安全保障管理。加强血液安全供应,做好重要时间节点血液保障。加强血站质量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与采供血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工作,推动临床合理用血。加强单采血浆站管理。

(三十)强化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所有三级医院与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对接工作,制定市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验收标准,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建立数据质量和核心指标定期通报制度,并将结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平安建设等挂钩。

(三十)强化医疗废弃物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源头管理,将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分类处置的管理系统。推进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疗废物全程跟踪管理。配合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维护公益性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大力加强医疗行风和平安建设

(三十深化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继续对委属省管医院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巡查结果与医疗机构评先评优、领导班子考核等相挂钩。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对所属三级医疗机构制定巡查计划和安排,并下延至县级医疗机构。

(三十加强行风工作机制建设。构建行风建设工作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指导医疗机构完善行风管理架构,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落实行风案件查处和重大行风案件约谈通报机制,突出预防惩治违规行为。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协同查处行风案件。

(三十)开展行风问题专项整治。落实九不准规范和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对药品耗材、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红包回扣问题的专项整治。出台红包管理要求,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职业道德警示教育、处方点评、九不准执行、四排一控活动等情况开展督查。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安全使用医保基金的责任,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贯彻学习为抓手,提升医保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十)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修订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安保力量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结合医院入口管理,推动医疗机构开展安检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和患者就医安全。

(四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持续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常态化,切实净化行业环境。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做好对伤医、医闹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信息向相关部门推送工作,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

(四十)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报送制度,组织专项督导检查,严防使用危险化学品引起的各类事故发生。

六、以服务现代化建设大局为目标,全面落实综合医疗服务工作任务

(四十)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发挥低收入人口大病救治省级专家组作用,着力提升经济薄弱地区县医院30种大病诊治能力。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确保一站式结算全覆盖。做好儿童白血病、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保障工作,提高规范化诊疗水平。

(四十)做实城乡对口支援。落实三级医院对口支援经济薄弱地区县级医院合作协议。统筹做好三级医院对口陕西、西藏、青海等省区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利用远程医疗和互联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开展支援效果评估。

(四十)促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贯彻落实《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履行残疾预防与康复部门职责。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康复治疗师等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四十)做好相关综合医疗服务工作。持续推动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配合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治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提高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效益。协同做好军民融合发展、征兵体检、公务员招录体检等工作。加强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大力推行志愿者服务

七、以提高医疗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全面加强政治和作风建设

(四十)加强党的建设。着眼全面达标,注重结果运用,引领公立医院提升党建工作整体质量。健全完善公立医院议事规则,提高公立医院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水平。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推进医院科室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双培养机制,推动党建与医院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扎实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处室。

(四十)加强医疗行业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院长培训和医疗行业党员教育培训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向医疗机构延伸。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医疗机构网站、微信、微博、讲座、年会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常态化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在组织重点专科、等级医院评审等活动时,主动邀请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指导。

五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巩固五抓五促提效能、全力夺取双胜利专项行动成果,努力打造讲担当、有作为的党员干部队伍。巩固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成果,持续为基层减负。

(五十加强医院和医政医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分层举办二、三级医院院长、病案统计管理人员和医政医管管理干部等培训工作,逐步提高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依托学会协会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人才业务水平。

2021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docx